學士班
碩士班
類別
學士班
碩士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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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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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
學士班教育目標
教育目標內容分述如下
教育目標1(知識傳授):
充實學生光電科技所需之數學、物理、光學及相關工程等知識。
教育目標2(技術訓練):
培養學生應用光電知識於工程系統實作之技能。
教育目標3(靈活思考與創造力):
培養學生思考、分析、解決問題之能力及養成終身學習之習慣。
教育目標4(有效溝通、團隊合作):
強化學生有效溝通的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。
教育目標5(國際觀):
促使學生重視專業與資訊倫理,認知社會共好與責任,並關心國際議題。
學士班核心能力
本系學士班學生於畢業時,應具備以下8 項核心能力
碩士班教育目標
教育目標內容分述如下
教育目標1(知識傳授):
充實學生光電科技研究所需之知識,及運用知識於光電實作之技能。
教育目標2(技術訓練):
培養學生執行研究及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。
教育目標3(靈活思考與創造力):
啟發學生獨立思考與創新能力,重視永續發展,並強化其終身學習之能力。
教育目標4(有效溝通、團隊合作):
培養學生有效溝通、領導、策劃及協調之能力,並注重團隊精神。
教育目標5(國際觀):
引導學生重視專業與資訊倫理,認知社會共好與責任,及掌握國際脈動。
碩士班核心能力
本系碩士班學生於畢業時,應具備以下7 項核心能力